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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课 鱼我所欲也


第一课---鱼我所欲也

《鱼我所欲也》出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作者很可能是孟子
《鱼我所欲也》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强调正义生命更重要,主张舍生取义。孟子性善,自认为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,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,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,不做有悖礼仪的事。孟子对这一思想,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,影响深远的事。

作品原文
孟子曰: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1我所欲2也。二者不可得兼3,舍4鱼而取5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
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67生者,故8不为苟得9也;死亦我所恶10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。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于生,则16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20也?”
“由是则生而21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22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23贤者24有是2526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27耳。”
“一箪28食,一豆29羹,得之则30生,弗3132则死。呼尔33而与之34,行道之人35弗受;蹴36尔而37与之,乞人不屑38也。”
“万钟39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40焉!为宫室41之美,妻妾之奉42,所识穷乏者43得我4445?”
“乡46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47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48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49

字词注释
1)亦:也。
2)欲:喜爱。
3)得兼:两种东西都得到。
4)舍:舍弃。
5)取:选取。
6)甚:胜于。
7)于:比。
8)故:所以,因此。
9)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。
10)恶:厌恶。
11)患:祸患,灾难。
12)辟:通,躲避。
13)如使:假如,假使。
14)之: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,无实意,不译。
15)莫:没有。
16)则:那么。
17)凡:凡是,一切。
18)得生:保全生命。
19)何不用也: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用,采用。
20)为:做。
21)而:但是。
22)是故:这是因为。
23)非独:不只,不仅 非:不 独:仅。
24)贤者:有才德,有贤能的人。
25)是:此,这样。
26)心:思想
27)勿丧:不丧失。丧:丧失。
28)箪: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。
29)豆: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。
30)则:就。
31)弗:不。
32)得:得到。
33)呼尔:呼喝(轻蔑地,对人不尊重)。
34)呼尔而与之:呼喝着给他(吃喝)。尔,语气助词。《礼记·檀弓》记载,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。黔敖在路边施粥,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。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。他说: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,才落得这个地步!
35)行道之人:(饥饿的)过路的行人。
36)蹴:用脚踢。
37)而:表修饰。
38)不屑: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
39)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40)何加:有什么益处。何 介词结构,后置。
41)宫室:住宅。
42)奉:侍奉。
43)穷乏者:穷人。
44)得我:感激我。得:通,感激。
45)乡,通,原先,从前
46)与:通,语气助词。
47)乡:通,从前。
48)已:停止。
49)本心:指本性,天性,良知。

白话译文
孟子说“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。”
“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,哪有不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有不采用呢?”
“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去做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不义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,人人都有,只不过是有道德的人能够由始至终不丧失它罢了。”
“一碗饭,一碗汤,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就会饿死。可是嚒喝着给别人吃,就算是普通人也不肯接受;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”
“(可是有的人)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。这样,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所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”
“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;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(指羞恶廉耻之心)。”

文学赏析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孟子说:羞恶之心,义也。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又说:义,路也。……惟君子能由是路。(《万章下》)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,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,这就是义;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。
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。其一,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这几句论证说:生命是我珍爱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(指正义),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(指不义),所以有时对祸害(死亡)不愿躲避。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其二,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?这几句论证说: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!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(死亡)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!言外之意是:这样下去,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、卑鄙无耻了吗?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其三,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这几句论证说:通过这样的手段(指不正当的手段)就可以保全生命,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;通过这样的办法(指不正当的办法)就可以避免祸患(死亡),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。所以,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(指义),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(指不义);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,而是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。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。通过论证,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。
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,更容易被人接受,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。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”“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,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,呼尔是大声呼喝着,蹴尔是用脚踢着。这几句说:只要得到一小筐饭、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,不能得到就要饿死,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,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,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。《礼记·檀弓》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:齐大饥,黔敖为食于路,以待饿者而食之。有饿者,蒙袂辑屦,贸贸然来。黔敖左奉食,右执饮,曰:!来食!’扬其目而视之曰: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!人厌恶,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。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,常人更不用说了。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。
在孟子看来,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,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。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,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,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。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。孟子指出,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。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,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。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是为了住房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、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?华丽的住房也好,妻妾的侍奉也好,朋友的感激也好,这些都是身外之物,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。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,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,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此之谓失其本心,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,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。孟子警告说:是亦不可以已乎?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。
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,他不肯迁就,不肯趋附权势。他说: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大丈夫。(《滕文公下》)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,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,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,齐王托人挽留孟子,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,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,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。(《公孙丑下》)可见,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,是有所为而发的,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。
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,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,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。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,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,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。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《过零丁洋》诗中说: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。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《就义诗》中说: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。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。
从文学的角度来看,散文气势充沛,感情强烈,生动活泼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,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,如: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本来,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,即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,加强了气势,增强了感情,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、理直气壮。其次,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、生动有趣,孟子喜欢使用比喻,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,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,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。其次,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,如把鱼与熊掌对比,把生与义对比,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,把乡为今为对比,这样互相比较,道理说得更加清楚,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名家评论
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,人所固有,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,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,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。(《四书章句集注》)

作者简介
孟子(约公元前372约公元前289年),名轲,字子舆(待考,一说字子车或子居)。汉族,东周邹国(今山东省邹城市)人,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、教育家、政治家、文学家。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。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、行仁政;在学说上推崇孔子,反对杨朱墨翟。被后世尊称为亚圣,其弟子将孟子的言行记录成《孟子》一书。

习题:
1.《鱼我所欲也》的中心论点。
2. 孟子如何从正面和反面论证“舍生取义”。
3.“非独贤者是由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为何孟子这样说?
4.孟子如何用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和“万钟”来论证“舍生取义”?

思考题:
1.你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当讲信义吗?为什么?
2.纵使“不义”的行为令人可耻,可为何还有一小部分的人愿意铤而走险,干下许多坏事?
3.你认为“正义”、“金钱”、“权利”或“生命”,哪个比较重要?试说明原因。
4.有道德的人应该要有什么风范呢?


习题答案

第一题
·  《鱼我所欲也》的中心论点是“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,”即“舍生取义”。
·   这个论点是由“鱼”和“熊掌”的比喻引出来的。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,鱼低贱而熊掌珍贵。两者不能同时得到,必须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同理,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。
·  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,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必须舍弃生命,选取正义。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,提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中心论点。

第二题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从正面分析文章的论点时认为: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是我所喜爱的东西(就是“义”)比生命更重要,所以我不回去做苟且偷生的事。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(就是“不义”)还有甚于死亡,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,我也不避开它。为了“义”,可以“舍生”;即使死,也不做“不义”的事。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亦从反面申述他的观点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性命的手段,有什么是不可以采用的呢?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的方法,有什么是不可以采用的呢?孟子的论点隐含这样的意思,一旦人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,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,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,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。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将丧失殆尽。孟子认为这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,从而带出“舍生取义”这个论点。

第三题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认为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
·         他要强调人人都有向善之心及羞耻心,这种善心可以帮助人们在“义”与“不义”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·         但有的人却因经不起利欲的诱惑,干出见利忘义的事;而那些敢于坚守正义的“贤者”,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品德比较高尚,而是他们能够自觉保护和发扬这种向善之心罢了。

第四题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从正面先以微不足道的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,说明关乎生死的时候,如果呼喝着把食物递给人家,或是把食物踢给人家,普通人甚至乞丐都不屑接受这些食物。这就表明这些人没有为了要活命而丧失本心。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再从反面以“万钟”为例,将他和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做对比。“万钟”决定的是“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,而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决定的却是生命。两者相比,他自然比“万钟”更重要,但是却有人“不辨礼义”地贪求“万钟”,这就是丧失本心的表现。
·         孟子再进一步论证,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和 “万钟”与 “义”比较,他们都是次要的。
·         通过这样的对比,孟子深刻地论证了“舍生取义”这个论点,还让人们认识到为了维护正义,生命和富贵是可以舍弃的。




1 条评论:

  1. 我想请问你是从课本拿出来post的吗?
    我有很多东西问你,你能不能email我呢?
    garol0815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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